與其追求更好,不如尋求與眾不同,找到自己獨特的價值。
貝索斯曾將零售商分為兩類:一類是努力想從顧客身上賺更多錢的,另一類則是致力於幫助顧客賺錢的。很多人目標往往是前者,但殘酷的現實是,越是專注於賺錢,反而越難賺到錢。
這是因為商業的核心在於價值的交換。想要獲得價值,必須先創造價值。
能持續把生意做好只需要聚焦兩件事:
- 獨特價值:如何與競爭對手區隔開來,創造獨特的價值
- 客戶為中心:如何在傳遞價值的過程中,減少或避免損耗
先來談第一點。許多人做事時會選擇先模仿再創新,認為走前人驗證過的道路比較安全、不容易犯錯。這的確是一種做事的邏輯,但如果只是一味模仿,大多數情況下不會長久成功。
德魯克曾說,小公司的成功不在於與大企業爭奪市場份額,而在於能夠找到屬於自己的小眾市場,或稱縫隙市場。即便這個市場目前很小,只要能在這個領域中取得領先地位就有生存和發展的機會。
賺錢是價值創造的自然結果,而不是直接的行動目標。忽視價值創造,會使賺錢的目標變得難以實現。在經營過程中,回報往往是價值創造的結果,而不是立即可見的。當我們過度強調「賺錢」這個結果,它容易忽視那些雖然短期內無法轉化為收益,但能為未來奠定基礎的關鍵因素(如顧客關係、品牌信譽等)。這種對結果的過度關注,會忽視過程中的價值創造與積累,反而難以達到最終的回報。如果只是專注於如何從顧客手中賺取更多錢,而不是創造能滿足顧客需求的價值,那麼顧客最終會轉向真正為他們帶來價值的選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