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想工作並非是遵循自身的熱情,而是自己能提供的價值。
「發展」和「發現」兩者的差別,前者指涉從沒有中走出一條路,後者則是原本有的事情被探索出來
原本沒有的東西要「怎麼被發現」?
從沒有到「存在」,以發展的角度來說我認為比較合理。
就好比我們問外星人的想法是什麼,卻沒機會接觸真正的外星人,何來知道外星人的想法,一切都只是基於我們身為地球人的邏輯來猜測而已。
因此,「我到底想要什麼」,「我的熱情是什麼」,這本來就不存在的事情不是「被發現出來的」,而是有系統地去探索,發展來的。
問題的關鍵是不是不知道的事,而是嘗試太少。
過往強調要找到自己有熱情的工作是過度鑽牛角尖在「工作提供給自己什麼價值」,而不是市場關注的「我們在工作中能提供什麼價值」。
我們追求熱情的思維轉換成市場需要的思維。市場缺什麼我們提供什麼。滿足市場需求要具備什麼技能,從這滿足市場需求的技能切入並持續精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