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職場神話會鼓吹員工要有所謂的「老闆思維」帶風向,思想上要用老闆的高度以見樹又見林看問題,行動時又要積極任事,跨越自身階層勇敢承擔才能成長云云。
然而我們卻忘了古人不斷告誡「君君,臣臣,父父,子子」以及「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」做事的基本原則。現代社會更是講求西方的契約精神,在雙方沒有白紙黑字契約表明權利義務,也沒有指揮鍊以公開文件充分授權,不在權責內的事情本來就不該做。這樣明顯帶風向的言論本來無視現實,也毫無邏輯可言。
假設每位員工都有所謂的老闆思維,那人人都是一人公司,付薪水的老闆價值在哪裡?還要妳/你這個老闆做什麼?當老闆抱怨員工不會思考時,卻不會主動提供員工思考對應的好處是什麼?因為會主動思考所以員工下個月就能瞬間加薪3萬塊?不能的話不會思考是合乎常理的,也符合人性。會主動思考本來就很有價值,至少在勞動市場來說,有價值很可能就代表「價格不便宜」。
這邊的意思不是說有老闆思維就等同於去創業人人開公司當老闆,絕大多數人都不適合成立創業(包括我),世界上很多工作就需要好配合有奴性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的螺絲釘,我們不希望在生產流水線上每位員工都像老闆一樣是自走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