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跟擔任知識型自雇者、一般接案的 SOHO 族或做小生意的人們聊天,發現到把自己的數位產品或服務能順利賣出去或接得到案的,靠的不是推銷,而是「展現價值」。
她/他們把自己當作傳遞價值的人來創造每年的現金流,這種想法跟一般領薪水的工薪階級截然不同,非常有趣。
網路上很容易找得到所謂的熱銷公式:「價值」大於「價格」,想像這兩者站在天平的兩端,一旦展現的論述往價值一端傾斜,離產品/服務賣出去成交的時機也不遠了。
就像我們去吃吃到飽,覺得這間在物價飛漲的 2022 年只花不到 800 台幣就能吃到和牛和上等的鮪魚生魚片覺得很划算就會一再光顧;相反地如果一家餐廳花 800 塊感覺只能吃到 600 塊品質與份量就會覺得很不划算,甚至生氣到留下負評。
這裡不是說都應該打價格戰,只拼價格把自己搞到沒有利潤這是不對的,還是回歸到「價值 > 價格」的公視。要想不降價又把產品與服務賣出去,就是提高價值,讓消費者得到更多好處或獲得更優質的服務。透過具體說明自身特色,客戶便能感受到價值遠高於報價。
所謂酒香不怕巷弄深(以數位行銷的角度來講其實不對),不特別推銷一定程度上也能展現產品與服務的競爭力。